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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概况及热点问题探析

     农产品批发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我国出现后,得到了迅猛发展,迄今已有30年的发展历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不仅加快了我国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而且对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也起了重要作用。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概况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

  1.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情况

  据商务部调查统计,截止2013年底,全国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476家,年成交总额37414.4亿元,同比增长18.6%;年成交量78138.7万吨,同比增长9.5%;市场总摊位数246.8万个,同比增长11.7%,其中固定摊位170.7万个,非固定摊位75.1万个;总交易面积1526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5%,其中交易厅棚面积9623.4万平方米,露天交易面积5644.1万平方米;经销商共计213.9万个,同比增长7.8%,从业人员646.4万人,同比增长9.1%。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为1759家。

  2.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分类情况

  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经营品种的多少分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主营品种超过三类以上(含三类)农产品的批发市场。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主要经营某一类农产品的批发市场,主要包括蔬菜、果品、水产品、肉禽蛋、粮油、花卉、干调、食用菌等批发市场。

  2013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综合市场数量超过1772家,占全部市场总数量的39.6%,是农产品流通行业的主力军。其中,综合市场的摊位数127.7万个,同比增加12.0万个,占总摊位数的52.0%,经营面积7802.1万平方米,占总经营面积的51.1%;果蔬市场1150家,占市场总数量的25.7%;肉禽蛋市场将近370家,占市场总数量的8.3%;水产品市场230多家,占市场总数量的5.3%;花卉、茶叶、调味品等专业市场合计约占市场总数量的12.7%。

  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是蔬菜批发市场标杆性企业;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是果菜类专业市场的典型;海鲜类典型市场为广州黄沙海鲜市场;湛江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是全国最大的对虾交易市场,年交易额达110亿元以上;济南维尔康肉类水产批发市场以冻品和鲜肉为主,年交易额超过300亿元;干调类市场的典型是河南郑州信基调味品城;禽蛋类市场代表为河北馆陶金凤禽蛋批发市场。

  3.农产品批发市场地区分布情况

  我国东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较之中西部地区具有数量多、规模大的特点。东部地区人口密度高,农业和交通运输业基础好,商品经济较发达,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占全国总数量的43.6%,最大经营面积为121万平方米。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2013年公布的百强市场中,名列前五的省份分别为:广东13家、北京12家、江苏9家、山东8家、辽宁7家,均分布在我国东部及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占全国总数的30.3%,河南以拥有6家百强市场的实力位居第六。西部地区占比26.1%,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与经济发展高地的四川省有4家市场进入百强。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

  从历史沿革看,上世纪70年代末至今,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模式一直采用“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行业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政策监管依次经历了管理摸索阶段(1978-1990)、多部门分块管理阶段(1991-2003)、多部门分职能管理阶段(2004至今),管理方式也经历了市场管办合一、多部门分头管理各自系统内的批发市场以及管办分离,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等多种方式。

  自2011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关注力度,各项政策密集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文件提出了包括财税、金融、土地、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运输便利等各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降低农产品市场和流通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2012年12月,《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2]432号)中指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方式,支持加强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和加工配送中心等建设,支持发展全程冷链物流。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针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从降低经营成本、清理整顿收费、减轻税收负担、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等方面多管齐下为农产品流通降费减负。

  2014年3月,商务部会同农业部等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模式逐渐被打破。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政策正处于转型期,但如何转型,各方认识很不一致。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伴随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进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经历了从少到多,从产地市场兴起到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并行发展,从民间自发形成到政府推动建设的过程,大体可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发萌芽阶段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城乡集市贸易快速恢复和发展起来,一些传统集市向批发市场发展,从而在集市母体中孕育出了我国最初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

  1984年3月,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建立,成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划时代的转折点。到1984年末全国已建立起城市贸易中心2248个,其中农产品贸易中心753个,综合贸易中心241个。城乡集市贸易点由上年末的4.8万个增加到5.6万个。

  第二阶段:快速发展阶段(1985~1990年)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因势利导加大流通体制改革步伐,1985年初宣布废止已实施30多年的统购派购政策,农产品自由产销局面自此全面推开。除棉花等极少数品种外,批发市场成长为农产品批发流通的主渠道。

  据工商部门统计,农产品批发市场1986年有892个,总成交额28.35亿元,平均每个市场成交额317.8万元,到1990年,数量发展到1340个,是1986年的1.5倍,总成交额115.79亿元,是1986年的4倍多,平均每个市场成交额864.1万元,是1986年的2.7倍多。

  第三阶段:盲目发展阶段(1991年~1995年)

  为改善农产品流通特别是城市农产品供应,国家于20世纪80年代末推出“菜篮子工程”,要求各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提出“谁投资,谁受益”方针,很快便在全国形成带有几分盲目的批发市场建设热潮。在许多地方,确实是建一个市场、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至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基本形成了以大中城市为核心、遍布城乡、多层次、多门类的市场体系。一些地方出现了有场无市的“空壳市场”,市场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一阶段,农产品批发市场由1991年的1509个增长到1995年的3517个,连续5年递增率超过两位数,其中1995年甚至高达42.3%。每年增加400多个新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增加近1.3倍。

  第四阶段:规范发展阶段(1996~2001年)

  1996年前后,农产品供过于求,刺激了地方保护主义泛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造成很大影响。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批发市场进行规范:一是推行市场办、管分离;二是实行市场登记与年检制度;三是整顿市场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和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清理撤消地方政府不当的政策措施;四是调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改由省局垂直领导,减少基层政府对市场管理执法的干扰等。这些措施,提高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行的规范化程度。

  1996年工商部门统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为3844个,总成交额是1906亿元,平均每个市场成交额是4958.4万元,2001年是4351个,总成交额3423.1亿元,每个市场平均成交额7867.4万元,市场数量、总成交额及平均成交额都是逐年小幅增加,其中,2001年市场数量4351个比2000年4532个减少181个,首次在市场数量上呈负增长,这说明批发市场的数量发展已渐趋平稳。

  第五阶段:质的提升阶段(2002~2008年)

  入世后,随着市场的逐步对外放开,我国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实现质的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了二次创业阶段。

  从2002年开始,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启动了“国债项目”(2003-2008)、“标准化市场工程”、“三绿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升级拓展5520工程”等,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提档升级和规范化水平。这一阶段,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农副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把农副产品流通设施明确为社会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填补了我国农副产品流通领域内国家标准的空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动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六阶段:集团化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

  此阶段之前的批发市场大多采取单体经营和发展的模式,而在这一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其中,集团化发展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即一些有实力的批发市场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批发市场和物流园的现象。2012年12月,商务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推动了批发市场集团化发展的步伐。

  集团化发展的企业实力都较强,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雨润控股集团发展最为迅猛。目前发展数量最多的是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其分布在各地的市场数量已经达到32家之多;其次是雨润控股集团,在全国各地投资和准备投资兴建的批发市场和全球农产品采购中心已经超过20家;新发地股份有限公司也达到了10家。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的作用

  1.促进农产品大流通格局形成

  上世纪90年代末,农产品大流通格局已基本形成,进入21世纪以来,逐渐趋于完善。我国有4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它们覆盖了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构筑成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全国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向消费终端,农贸市场80%的货源、超市60%的货源均来自农产品批发市场。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规模逐年上升,2013年成交总额已达37414.4亿元,涨幅近20%,年成交量78138.7万吨,涨幅近10%。大型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具有交通便利、功能齐全、辐射范围广等特点,发挥了远距离运输集货和中转批发作用,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大流通格局的形成。

  2.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不仅大大促进了农产品的大流通,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

  在农产品全国大流通形成之前,我国农产品都是分散的小农生产,无法实现规模化。随着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的不断发展,促使农村出现了规模化生产方式:有些产地出现了专业生产合作社,有些产地出现了农产品种植的公司甚至集团公司,有些产区还通过土地的集体改造,形成了一些基地。这些生产合作社、公司、基地的出现,就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农民按市场组织生产,带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的反映。

  批发市场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在标准化推动过程中,政府的推动虽然有力度,但如果市场没有要求,农民就会放松,而通过批发市场的反作用,可以有效带动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以湛江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尽管湛江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推行养殖证制度,但标准化养殖推广起来困难重重。2003年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利用价格杠杆和市场准入引导农民标准化养殖后,农民开始自觉自愿地实施标准化养殖。可见,市场是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最强劲的力量。

  集约化主要体现在农产品流通链条上功能的整合和丰富,批发市场将农产品加工、包装、配送、信息等多个环节整合在一起,改变原先单个商户“各自为战”局面,在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实现农产品保值和增值,降低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

  3.保障城市供应稳定,品种丰富

  批发市场承担着城区居民蔬菜、水果、肉禽蛋等农产品供应保障任务,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网络,稳定了城市供应,为城市居民提供新鲜、丰富的食品,对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和“果盘子”,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新发地批发市场作为首都的大菜篮子,承担着首都80%的农产品供应。

  随着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渐健全,市场开始在引导农产品价格形成上发挥作用。当前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已形成了市场决定价格的格局。大量农产品的集聚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便于同类农产品之间比较,有利于同种农产品的平等竞争和按质论价,产生的价格能够基本反映市场供求平衡的真实状态。政府通过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二、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热点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

  批发市场从其产生过程和发挥的作用看,批发市场本身就具有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即批发市场与生俱来的稳定市场供应、应急保供、提供公平交易平台、把关食品质量安全的公益功能。针对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我们认为应该对公益性批发市场、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批发市场的公益功能这三个概念进行科学的区分和界定。

  国际上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限定收费,市场收费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来确定,不能随意涨价,而农产品价格则由“农产品价格风险调节基金”来调节;二是解决“卖难”,对产地进行指导和建立产销关系,保持产销和价格相对稳定,以解决农民卖难和城市低保收入者买难的两难问题。

  目前4000多家批发市场全部由政府投资是不现实的,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功能实现的既有效又经济的一种方式是以现有已发挥重要作用的批发市场为抓手,由政府对其公益功能进行支持,让市场将“解决卖难、稳定价格、把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循环经济”等公益功能发挥出来。

  (二)新一轮恶性竞争和集团化

  当前,批发市场已进入集团化发展阶段。集团化发展可以有效的整合相关资源,促使企业的资金实力更加雄厚,帮助企业的自身素质得到提升。集团化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开辟市场过程中导致无序竞争,二是市场之间有恶性竞争,三是人才掠夺。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恶性竞争。但恶性竞争并不是由集团化发展本身造成的,集团化发展在布局过程中,比如几家企业都看中了同一个区域打算建市场,但区域内的容量有限,自然就出现了恶性竞争。现在批发市场的恶性竞争现象非常多,武汉、成都、西安、沈阳、哈尔滨等地均有类似情况出现。

  恶性竞争频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环境造成的恶性竞争;二是对市场建设发展定位缺乏规划监管。恶性竞争已成为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个亟待破解的问题。

  (三)电子商务

  目前,随着电子商务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电子商务在农产品流通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的介入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业务创新提供了很好的机会,物联网也是很好的农产品流通的平台。

  当下中国的批发市场也在积极推动将批发市场业务和电子商务相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应该借助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的支持,在世界批发市场行业中研究形成中国人独有或领先的业态、技术和经验。

  (四)农产品冷链物流

  尽管国家对冷链投入很多,但“断链”问题依旧严重,不少在生产、屠宰、储藏环节采用低温处理的产品,在运输销售阶段出现“断链”。据统计,目前我国人均冷库容量仅7kg,冷藏保温车占货运汽车的比例仅0.3%,现有冷冻冷藏设施普遍陈旧老化,且区域分布不平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等关键物流节点缺少冷冻冷藏设施。全国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仅达到5%、15%、23%。

  我国冷链应用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全程冷链成本太高,投资回报率又太低,造成价值无法实现。应分类研究我国农产品的冷链应用,如对冻品的研究可以从完善冷链、解决“断链”问题着手。

  三、农产品批发行业今后的发展重点

  (一)公益性的实现

  加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应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从“公益功能、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这四方面入手,才是合理的做法。一是财政资金支持,对批发市场的追溯系统、信息化、废弃物处理等公益性设施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和检验检测费用提供长期补贴;二是政策环境,通过税费、水电、土地、交通等方面的政策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功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环境,助推批发市场实现公益功能。

  (二)发展第三代批发市场

  第一代批发市场特征是“圈地、圈院子、盖围墙”,硬件设施不健全。第二代批发市场虽然硬件设施基本健全,但功能发挥不完善。第三代批发市场是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科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现代化市场。

  第三代批发市场的特征包括:与城市和谐发展,市场与城市风格相一致,符合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并与城市的交通、环保等相适应。以保证农产品质量为核心竞争力,通过索证、索票,建立可追溯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关。创立品牌,即市场根据当地特色结合自身定位,以做强、做精为指导,以消费者满意为宗旨,着力培育市场的品牌特色。管理系统化,从“人治化”的管理转化为“系统化”的管理,企业管理体系做到不因领导者的改变而改变。做好废弃物处理,发展循环经济,早在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实施之初就将建设废弃物处理中心列为项目内容之一,第三代批发市场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与批发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即批发市场应打造与批发商融洽的合作共赢关系。国际贸易平台,打造批发市场的国际贸易平台功能,不仅可以使其形成国际产品的集散中心,也可以形成国际农产品价格中心,提升本国农产品的议价能力。
来源:中商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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